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20250057号建议
《关于将部分眼科康复项目列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议案(转为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管丽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将部分眼科康复项目列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议案》的议案收悉,根据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建议一、明确报销项目与标准:医保部门应携手眼科及医疗保障专家,依据临床需求及基金支付力,科学设定眼科康复项目的报销目录、比例及限额,确保基金高效利用,切实保障患者权益。在此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水平的患者需求,以及医疗资源的分布情况,力求做到公平合理,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患者都能得到应有的支持。
答复:临沂市卫健委通过门(急)诊诊疗信息页数据上报系统和山东省病案首页信息上报与住院服务分析系统等信息手段,向医保部门提供眼科康复项目各病种的花费情况,协助医保部门做好眼科康复项目的报销目录、比例及限额等工作。另外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水平的患者需求,以及医疗资源的分布情况,临沂市卫健委将联合医保部门,民政部门,残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组织以及医疗机构通过资金帮扶、费用减免、对口支援、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力求做到公平合理,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患者都能得到应有的支持。
建议二、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多元化支付模式,如按病种、人头、服务等付费,并结合低收入家庭或残疾人情况,融合医保报销与专项补助,既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又激励医疗机构控成本、提疗效。此外,还应考虑引入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指标进行奖励或惩罚,以此促进医疗服务的持续改进。
答复:临沂市卫健委成立了DRGs质量控制中心,对各类疾病诊断付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会同医保部门沟通多元化支付模式可行性,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激励医疗机构控成本、提疗效。根据国家卫健委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已经将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下一步根据工作情况,逐步推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做好奖励、惩罚措施,以此促进医疗服务的持续改进。
建议三、加大技术创新支持:对眼科机构引进先进检测设备及训练方法给予资金补贴,促进技术持续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患者提供更优眼科医疗服务。同时,鼓励医疗机构与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开发新的治疗方法和药物,推动眼科医疗技术的前沿发展。
答复:临沂市卫健委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眼科等专业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积极推进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对口支援工作,鼓励技术下移,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基层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患者提供更优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开发新的治疗方法和药物,推动眼科医疗技术的前沿发展。
建议四、加强科普宣教及政策培训:利用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眼科视功能康复项目的医保报销政策,提升患者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同时,将对医保经办人员及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练掌握医保报销流程与要求,从而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此外,还应定期举办公众讲座和健康咨询活动,增强公众对眼科疾病预防和治疗的认识,提高整体社会的健康水平。
答复:临沂市卫健委鼓励眼科相关医疗机构通过校园科普讲座、社区及农村义诊、爱眼日活动等方式积极开展眼健康知识宣教活动,另外通过临沂市卫健委主办、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健康临沂》、《名医面对面》等节目邀请市人民医院等眼科专家开展讲座和健康咨询活动,增强公众对眼科疾病预防和治疗的认识,提高整体社会的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