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20250068号建议
《关于调整检查占比、节约医保资金、减轻病人负担的议案(转为建议)》的答复
费县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检查占比、节约医保资金减轻病人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代表团对医疗服务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卫生健康委立足于医疗服务监管、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保障等方面,配合医保局做好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工作:
一、关于现行医保检查占比稽核机制的相关情况
为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当前医保部门在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模式中,将“检查检验费用(含床位费等非治疗类项目)占比超过80%”作为识别“体检入院”行为的质控参考指标之一。对疑似病例,经初步审核后反馈至医疗机构,由机构结合病历资料进行申诉和说明。
但在临床实际中,部分检查检验占比较高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开展有创性或长时效检查(如穿刺、活检、睡眠监测等)必须住院完成,且住院期间未开展特殊治疗项目;
2.常见病、多发病因集采降价,治疗费用显著下降,造成检查检验费用比例上升;
3.某些疾病如不明原因发热,需全面检查明确病因,病因不明前无法开展治疗;
4.择期手术患者因个人或健康原因推迟治疗,导致术前检查集中,从而拉高占比。
上述情况在规范医疗机构中较为普遍,单纯以费用结构作为稽核标准,可能对正常诊疗行为造成误伤,也增加了医务人员无效申诉负担。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为更科学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合理控制医疗成本,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我委将从以下方面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持续加强医疗行为规范监管
严格落实“三规范”要求,以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为抓手,强化医疗行为全流程监管,提升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水平;加大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力度,减少重复检查、过度检查,从源头上节约医保资源。
(二)加强运营管理
指导医疗机构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成本控制策略,提升资源使用效率,推动合理费用结构形成。
(三)提升信息化赋能水平
加快推进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借助智能辅助系统实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提醒、异常占比自动反馈,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管理,助力科学决策与精准监管。
(四)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推动建立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之间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就疑点数据筛查规则、临床路径标准等进行协同研判,促进医保政策与临床实践的有机衔接。
(五)优化筛查规则,提升稽核精准性
针对该提案,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进一步优化检查检验占比疑点数据筛查的规则,进一步做到疑点数据的精准性,尽量减少由于筛查规则扩宽带来的医务人员申诉等无效劳动的增加。
我委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疗行为规范与医保基金安全协同发展,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与保障水平。
再次感谢代表团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