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临沂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新形势下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创示范、提能力”的思路,积极推进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投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网格化服务体系,重点支持设施设备改善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任务目标。
市级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按照以基层为重点的总体思路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纳入医改重点工作进行推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十条意见(试行)》,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2019年全年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类事业单位工资保障3.03亿元,一体化村卫生室补助9594万元。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编办、人社制定了临沂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了任务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工作全面推开,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4类机构门诊疗人次占当地门诊疗人次的比例稳定在70%以上,县域内30%左右的住院服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规范开展。
二、建立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推进措施。
(一)填平补齐短板,着力实现四类五化
1.房屋建设标准化。以房屋建设不达标机构为对象,围绕房屋建筑面积、功能用房面积和平面布局3个指标,参照相关标准要求填平补齐。房屋建筑面积不达标的,按照标准新建或扩建;房屋建筑面积已达标,但是功能用房面积不符合要求、总体布局不合理的,进一步优化总体布局。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不足的,结合实际进行改建,提高房屋利用率;行政后勤保障用房面积不足的,进行扩建。新建、改建或扩建后,做到建筑面积达标、功能分区合理、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
2.设备配置标准化。以设备配置不达标机构为对象,围绕医疗设备和公共卫生服务设备2类指标,依据相关配置标准要求,逐一分类对照、加强建设,标准内设备空缺的,尽快补齐;陈旧落后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淘汰并更新换代;结合机构服务规模、服务功能和群众需求,有选择地加强健康教育和信息化设备配置。
3.人员配备标准化。按照县域和每个机构卫生专业人员总量、结构双达标的原则,充实完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机构人员总数低于标准的,应尽快配足配齐;人才队伍结构不合规、不合理的,通过招聘、调岗等方式逐步调整到位。截至2019年底,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每万居民配备至少2名以上全科医生。结合乡村医生队伍现状,在保证服务需要和队伍稳定的前提下,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标准,逐步将乡村医生数量调整到合理规模。乡镇卫生院按照服务人口数的千分之1--1.5的比例核定(按比例少于10名的按10名配备),每所乡镇卫生院每千服务人口配备医师不少于0.4名,配备护士不少于0.5名;专业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工作人员数的90%;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的90%;从事全科医学、公共卫生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数分别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的20%、20%、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以满足需要为原则,适度调整,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同类机构标准执行。
4.服务功能标准化。规范科室设置,合理设置综合管理、临床医技和后勤服务机构,满足群众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需求。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达到《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鲁卫医发〔2014〕2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科室设置,达到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的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预防接种门诊(站)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可单独设立中医诊室、预防保健和康复室。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应符合《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建设基本标准(试行)》(鲁卫中医业务字〔2015〕10号)。丰富服务内容,规范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活动,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服务能力,截至2019年底,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1.51张。着力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等医疗服务能力,每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市级以上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置1个特色专科。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严格临床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就诊、治疗、缴费、取药、出院等流程顺畅便捷,服务质量达到《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鲁卫医发〔2014〕1号)有关要求。
5.运行管理标准化。严格落实《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卫农卫发〔2011〕61号)、《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基层发〔2014〕33号)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号),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和机构管理,提升运行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依法执业,规范服务行为。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卫生信息化标准,以服务患者为出发点,以电子病历为核心,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消除信息孤岛,逐步整合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6大应用系统,建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医疗卫生信息网络,实现与县级公立医院互联互通,促进区域卫生信息共享,提高服务效率。
(二)创建评价全覆盖,不断提升整体建设水平。2018年4月,全市启动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工作,2019年开始,在评价基础上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创建评价与示范引导相结合,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评审通过甲等乡镇卫生院66家,乙等乡镇卫生院29家。按照国家卫健委“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部署,198家乡镇卫生院完成自评并进行网上申报,2家通过省级验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临沂市被山东省卫健委确定为4个社区医院试点市之一,制定了《临沂市社区医院试点建设方案》,确定兰山区金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5家机构作为首批社区医院试点单位,通过试点医院创建,补齐短板,健全临床、医技等科室设置,强化医院服务功能。其中金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家机构通过了省级验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综合施策,强化保障措施。
(一)打造县域医共体,筑牢基层医疗卫生网络。推广“费县经验”,全面推开县域一体化,强化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在充分总结提炼费县县域综合改革做法的基础上,综合借鉴山西运城、浙江湖州、省内菏泽等地先进经验,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建立起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县乡村一张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市共启动建设15个县域医共体,通过发挥二级医院龙头带动作用,推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向高层次发展。
(二)调整完善基层卫生人才政策。以充实队伍、提高素质、完善结构、增强活力为目标,调整完善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政策,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基层培养一支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人才队伍。完善用编政策和公开招聘方式,适当放宽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比例等限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行倾斜政策。根据国家试点部署,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单独设立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单独设立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建立基层卫生人员荣誉制度,增强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吸引力。构建基层卫生人才良好的成长和执业环境,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县级统一管理模式,拓宽人才发展空间和交流渠道,促进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以县级政府为主,增加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投入,建立稳定的筹资和投入机制,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房屋建设、设备配置和人才队伍标准化。严格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保证各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营发展。省财政安排的公益事业扶贫基金,可统筹用于扶贫工作重点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省定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四)完善和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与水平。加强基本医疗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群众需求,切实增强妇科(妇女保健)、儿科(儿童保健)服务能力,发展康复、口腔、精神(心理)等专业科室,鼓励发展慢性病、老年病等临床特色专科。实施医联体模式或接受上级医院对口帮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技术准入、药品品种等方面与上级医院相衔接,不断扩展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和项目。加强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资源,推动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节约医疗设备投入,提高区域检验水平,方便患者就近诊疗。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预约、转诊和出诊等服务,提高服务的综合性、连续性和可及性。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细化量化项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以结果为导向创新服务方式,注重普通人群健康素养提升和重点人群个性化连续健康管理的衔接,提高规范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对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的群众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发展。创新政策,优化环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活力。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科室设置,优化服务流程,严格依法执业,确保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五)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水平。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完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继续巩固乡村一体化管理,鼓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或领办村卫生室。深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机制改革,通过建立双向转诊渠道,共享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及区域内独立医学检验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等资源,拓展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远程预约等服务,推动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资源下沉。探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采取倾斜政策,优先扶持建设省级示范单位。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检查和指导力度。
(六)开展上级医院下基层活动,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2018年全市从二级以上医院选派了25名,2019年选派了42名优秀卫生人才到薄弱卫生院和扶贫重点乡镇担任业务院长,提高乡镇卫生院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利用两年时间全市从二级以上医院组织10000名左右医护人员到基层开展下基层活动,主要开展“三诊、一训、一联系”活动。“三诊”即医生团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坐诊,到所联系村居社区开展义诊,到患病群众家中进行巡诊和健康指导;“一训”即对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乡医进行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一联系”即市级每个团队联系一家乡镇卫生院,每个队员联系一名乡医,县级医疗团队除联系乡镇卫生院和乡医外还要联系5户患病群众,建立长期联系帮扶机制。通过活动开展帮助乡镇卫生院规范管理制度、建设特色专科、培训业务骨干、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每个医生团队年内累计下基层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活动开展提升农村居民健康获得感。
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是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石,相信随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种服务保障措施的不断完善,我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会逐步与群众需求相适应,满足群众日益增加的看病就医需求。
2020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科:8727119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