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临沂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最贴近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乡医队伍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我市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新形势下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创示范、提能力”的思路,积极推进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投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网格化服务体系,重点支持设施设备改善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一是加强落实乡医待遇政策保障。我市自2012年1月1日起,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为落实乡医待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1〕5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1〕96号),要求建立多渠道补偿政策。严格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和基本药物补助,原则上要将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实行提前先预拨、考核后结算。2019年7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意见(试行)》(临发〔2019〕13号),明确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等补偿政策。2019年起由县级财政对每个一体化村卫生室每年给予不少于2万元运行补助经费。截至2019年,落实一体化村卫生室补助9594万元。
二是规范乡村医生服务行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定期开展乡村医生的基本诊疗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三是乡医养老保险待遇落实情况。为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各县区积极为乡村医生争取相关政策。部分县区为在岗乡医购买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沂水县自2007年就对全县乡村医生实行了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地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稳定了农村卫生队伍。沂南县出台了乡村医生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指导意见,为符合参保条件的乡村医生缴纳养老保险。经济开发区为乡医购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后由其所在街道卫生院每月发放生活补助费(400-800元/人),生活补助费由管委会财政承担。全市共有4294名乡医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占比34.9%,5673人购买了城乡养老保险,占比46.1%。
四是严格落实老年乡医补助发放制度。从去年7月份开始,对16个县区乡医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责成各县区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将基本公卫经费、一般诊疗费、基药补助发放到乡医手中。截至2019年底,累计为25362名老年乡医方法补助金4.66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强化乡医队伍建设:
(一)多措并举,稳定乡医队伍。一是探索建立乡医引进退出机制。以市或县为单位,根据各地不同乡医需求情况,组织统一招考,公开招录医学人才补充进乡村医生队伍,将更多的符合条件的人纳入乡医队伍。二是稳步提升乡医待遇。继续落实好各项保障政策,落实好村卫生室补助,减少乡医开支,继续严格落实公共卫生补助、基本药物补助、一般诊疗费制度。探索为乡医购买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障政策,解决乡医的后顾之忧。三是优化工作环境。增加基础设施投入保障,配置清洁取暖等设施设备,为乡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提升服务能力,减轻乡医负担。一是强化培训,市县每年列支培训费用,增加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场次,通过开展集中轮训、挂职培训等活动提高乡医业务技能。二是开展医生下基层等活动方式帮助村卫生室提高服务水平。通过组织服务团队等直接到村提供指导、培训,和医疗机构建立帮扶联系机制。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减轻劳动量。通过开发软件,加强网络信息建设,代替手工录入等传统信息采集方式,逐步取消纸质化办公,节省人力,提高效率。
(三)建立完善激励机制,提高乡医积极性。开展“最美乡医”“沂蒙基层名医”等活动,对于优秀乡医给予一定物质精神奖励,加大典型乡医宣传力度,树立典型乡医模范,激发乡医干事创业热情,营造良好人才竞争氛围。
乡医队伍建设是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石,相信随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种服务保障措施的不断完善,我市乡医队伍建设会逐步与群众需求相适应,满足群众日益增加的看病就医需求。
2020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科:8727119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