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超委员:
您好,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饮水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关系着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更好保证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卫生健康部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每年对辖区内学校的学校卫生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2020年度因学校饮用水水质不达标行政处罚学校16所。
为了进一步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结合您所提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指导力度。继续开展生活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宣传进校园活动,强化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健全完善卫生工作责任制,落实介水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督促学校增加生活饮用水卫生经费投入,改善学校供水设施和工艺,加强饮用水消毒、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指导学校对所使用的涉水产品及时索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并按要求及时更换滤芯等器件。二是加强同教育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检查和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整改,全力保障师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三是按照国家“双随机”任务要求,对学校生活饮用水进行抽检。对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对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感谢您对学校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继续对我委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