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582170/wsj/2021-000015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1-0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92号提案(关于重视非医保人群的两癌筛查工作的建议)的回复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92号提案(关于重视非医保人群的两癌筛查工作的建议)的回复

2021-11-01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潘文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重视非医保人群的两癌筛查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问题。2012年开始,我市在全国革命老区中第一个实现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全覆盖,也在全省第一个实现市级全覆盖,2016-2018年为第二轮检查,2019-2021年为第三轮检查(自2019年开始,增加了总数量的10%目标数,主要针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了适龄人员两癌检查城乡全覆盖)。市政府专门下发实施方案,市和各县区均成立“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成立专家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组,办公室设在各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人员培训、制定筛查流程、指导质控工作;“两癌”检查的组织动员和具体实施主要在乡镇(街道)和村居(单位)。

二、部门配合,“两癌”检查成效显著。实施方案详细规定宣传部门、妇联组织、卫健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医保部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各负其责,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开展“两癌”检查工作的宣传报道,会同卫健部门做好预防知识、工作进展、先进经验的宣传,及时发布重要工作信息。

妇联组织:负责“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发动适龄妇女积极参与“两癌”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质量控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负责对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设备的检查、人员培训;负责对检出的“两癌”患者进行诊治;审核检查人数。对查出“两癌”患者属计生家庭育龄妇女的,视情况提前退出计生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提供辖区内户籍适龄妇女的有关数据。

民政部门:负责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两癌”患者进行救助。

财政部门:按照核定标准及时拨付“两癌”检查相关经费,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检查费用由市县承担,市级承担20%,县区承担80%。2016年开始,将检查费用由第一轮的每人100元调整为每人128元,达到国家标准。

医保部门:负责将“两癌”患者治疗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按规定及时给予医保结算报销。

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为体检人员建立健康档案,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检查质量;负责对疑似患者的复查、转诊、结果反馈等,同时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十三五”期间,全市“两癌”共检查190万人,占全省检查数量的1/3以上,累计确诊732人,其中宫颈癌308人,乳腺癌424人,检查出的两癌患者,各级均给予救治补助。通过“两癌”检查,大大提高了“两癌”的早诊早治率,保障了广大妇女健康权益。在全省率先开展“两癌”专项救助,对检查出的两癌患者,各级均给予救治补助,共拨付专项资金810万元,救助“两癌”贫困妇女4400余名,为助力全市健康扶贫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下步工作措施。近期,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妇联将根据《关于做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鲁卫妇幼字〔2020〕3号)要求,下发新一轮两癌机会机会是方案,将经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进行保障,推动这项民生实事落地生效。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临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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