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582170/wsj/2021-000015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1-0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88号提案(关于重视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 定期提供心理援助的建议)的回复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88号提案(关于重视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 定期提供心理援助的建议)的回复

2021-11-01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潘文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重视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 定期提供心理援助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临沂市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医务人员心理健康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多项工作。2019年我委联合12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临沂市社会心理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同年又联合14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抑郁症等精神障碍防治若干措施的通知》。

按照文件要求,目前我委正积极推进覆盖全人群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将实现“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社区及特殊场所、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的全覆盖。医务人员作为职业人群中较特殊的一类,也在该体系建设覆盖范围之内。截至目前,大部分县区、乡镇、街道、医院等都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和社会工作室,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定社会效果。

我委和市红十字会联合组建了心理危机救援队伍,在发生重大应急事件时,实施心理救援;平时设置心理卫生专家团队,结合“健康山东健康临沂”行动,到机关、学校、企业、社区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巡讲;目前临沂市有全市心理危机干预热线“4001539120”,热线保持24小时开通,由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专家进行解答,可随时为有需求的人提供帮助。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大财政支持,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团队”的答复

国家2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设立心理健康服务岗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逐步将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体系,同时财政部门应加大心理健康服务投入并监督使用。下一步我委将加大财政资金申请,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服务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同时根据现有资源进行内部挖潜,通过现有资源做好医务人员心理健康建设。

(二)关于“对医务人员开展心理讲座和心理测试”的答复

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尤其是疫情对医务人员的心理影响持续存在。国家卫健委于今年7月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务人员心理疏导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服务。我委重视医务人员心理健康,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定期为单位内医务人员定期开展讲座,鼓励医务人员自愿主动参加测评。下一步我委将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开展机构内心理健康筛查,发现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并定期跟进随访。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对今后保障一线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临沂市自身实际情况,一是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社会支持系统,落实促进一线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各项措施。二是发挥多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做好心理疏导、家庭关怀等工作。三是总结宣传一线医务人员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广泛凝聚起爱岗敬业、服务社会的强大正能量。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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