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历来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注重强化同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目前已与教育部门就学校传染病防治、学生健康查体、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服务等工作建立了稳定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对您提出的几项涉及我委工作的建议,我委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
一是明确防控目标,落实防控责任方面。按照国家和省卫健委相关要求,我委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2018年起实施国家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对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学生近视等健康影响因素和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等进行了调查研究,并进一步配合教育部门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二是发挥专业医疗机构主力军作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方面。加强与教育部门配合。做好学龄前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落实入学后每年健康体检,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协助教育部门培训校医和保健老师,指导近视防控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加强学生近视监测和干预工作。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在兰山区、沂水县和河东区选择监测学校和学生,开展了近视监测,并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状况,调查中小学生校内用眼情况、校外用眼情况、户外活动时间以及学生视力检查及矫正情况等,全面了解学生用眼环境和用眼习惯。对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方面开展现场监测,为进一步提出有效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依托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平台,结合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扩大监测范围,重点做好组织管理、技术培训指导、现场调查和检测、质量控制、数据录入、结果分析上报。建立“学生-家庭-学校-医疗”四位一体的防治模式,实施个性化管理,定期监测随访,做到早发现、早关注、早预防、早治疗,实施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督促其改善不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近视诊断治疗。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加强各级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和社区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眼视光专业建设,完善视光人才培养体系,严格按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规范视力诊疗流程,提升医疗机构视光服务能力。
三是全力开展视力健康教育,近视防控科普知识教育活动方面。针对监测学生存在的近视问题,面向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全体人群,积极开展“灵动儿童、阳光少年健康行动”,以全国爱眼日为契机,以近视防控为重点,结合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开展了“专家进校园”、“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和“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等干预工作,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针对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
四是严格实行目标考核评价制度,坚持跟踪问效方面。我们按照《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每学年对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开展健康体检工作,统计、分析体检结果,提出健康指导意见,及时反馈学校,协助学校对学生的身体发育和健康状况建立档案。掌握全市中小学生视力不良状况及逐年发展情况,并向教育部门提出相应指导意见。加强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改善学生用眼环境和习惯。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到学校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及时跟进督促。每年根据抽检计划,对学校的卫生管理和采光照明等教学环境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落实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和最新要求,结合您的提议以及具体工作需要,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做好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改善我市青少年视力状况,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