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582170/wsj/2021-000020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1-0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450号提案(提高核酸采样点标准减少变异株感染)的回复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450号提案(提高核酸采样点标准减少变异株感染)的回复

2021-11-02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朱明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核酸采样点标准减少变异株感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两项涉及我委工作的建议,我委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一是在检测点的等待和采样区中间环节设立专门消毒室避免交叉感染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7号)要求,我市所有采样点均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采样点皆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并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保证人员单向流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检测人员分组、分时段有序采样,避免人员聚集,严格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在采样过程中,我市要求采样区域中每个采样单元每次进入人员不超过10人,待采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只在采样时脱口罩张口采样,采样间隔做好污染区消毒,采样区域采样后做好环境消杀,可以做到避免交叉感染。二是采样点多增加采样室的问题。根据《指南》要求,我市采用每个采样点服务2000-2500人的标准,采样工作人员、服务保障人员、待检人员配备比为“1:4:100”,即每100个待检人员配备1组采样工作人员、4个服务保障人员,目前采样室可以满足全市检测要求。

最后,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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