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582170/wsj/2022-000008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9-1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05号提案(关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的建议)的答复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05号提案(关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的建议)的答复

2022-09-13   作者: 点击数:  

付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立足于部门职能,陆续开展了一系列医疗行为规范和行业综合监管活动。一是不断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督导检查活动,抽调专家19名,分成4个检查组,对40家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行为,提升依法执业、病案首页管理质量和药事管理等水平。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参与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参与医保基金“守护行动”专项检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风险排查,指导医疗机构学法守法并开展自查自纠,查处违法行为等。二是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推进临床合理用药,落实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测指标,开展三级医院处方点评,医院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新成立市级神经外科、市烧伤整形创面修复与医疗美容质控中心,全市共有市级质控中心47个。统筹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三双行动等活动,全面落实预约诊疗、日间手术、多学科诊疗、志愿服务、检验结果“一单通”、优质护理服务等制度措施,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处方点评6项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紧紧围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要求,履行协调配合职责,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检查、分析研判,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同时,立足部门职责,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1、加强医疗行为规范管理。继续开展大型医院巡查,进一步加强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等。全面实施“民营医院管理年”,开展“三双行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动处方前置审核,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和处方点评情况。

2、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医疗美容、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健康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

3、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继续组织财经纪律检查,将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作为检查重要内容,开展全过程检查,帮助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及时整改发现问题。

4、强化部门联动机制。积极对接医保部门,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一案多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上一条: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10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8号提案(关于加强个体私营诊所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关闭窗口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

网站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