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wsj/2023-000005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10-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38号提案《关于促进医院院区一体化管理、同品质医疗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38号提案《关于促进医院院区一体化管理、同品质医疗的建议》的答复

2023-10-20   作者: 点击数:  

民盟临沂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促进医院院区一体化管理、同品质医疗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李建华委员对我市医院多院区发展的关注。您的“关于医院院区一体化管理的建议”案由陈述正确,基本符合当前的形势。关于我市医院院区一体化管理工作,我市开展情况及工作计划如下:

一、我市医疗机构院区一体化管理工作现状

2022年初,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关于规范公立医院院区管理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7号),从国家层面规范公立医院院区设置,并对公立医院申请设置院区的基本条件、公立医院的发展阶段、院区的床位规模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这预示着在新的医改政策下,一院多区的发展模式将进入“多再做强”转变为“先做强再做大”。充分发挥高水平三甲医院的区域带动作用,合理布局院区的优势专科配置,才能让优质医疗资源的布局更均衡,满足老百姓对优质高效医疗服务的迫切需求。近年来,我市数家医疗机构以托管、共建、新建等形式,设立分中心、分支机构,建设院区,在多院区管理方面也进行了大量实践与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下一步将补齐短板弱项,推进多院区管理向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外观设计一体化”的回复

市卫健委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充分考虑群众就医感受,推行多院区环境与文化共管共建。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计院徽、导引、标识、展板等。加强宣传教育,以统一的服务宗旨、医院精神和历史传承凝聚共识,并切实落实到服务中去。

(二)关于“管理一体化”的回复

市卫健委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院区管理一体化模式,医疗机构实行“总院垂直化、院区扁平化”的管理设置,“同一法人,同一财务,同一人事,统一管理”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各院区的所有权和运用权完全归属总院,医院各分院其各职能科室隶属总院行政职能科室,并根据职责分工接受总院行政职能科室归口管理,同时接受分院的双重管理。

(三)关于“人力资源一体化”的回复

市卫健委通过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等形式积极开展卫生人才储备;医疗机构人力资源实行统一招聘、适当轮转、统筹调配。指导医疗机构以业务管理为核心,将分院区具有相似职责的岗位统一划归一个科室,实行合署办公,接受总院区职能科室“点对点”和院区执行院长双重领导。所有管理政策、业务流程与总院区保持一致,实现资源配置同质化。

(四)关于“信息支持一体化”的回复

互联互通,赋能智慧医疗新局面。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医医院、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分别整合院区原有各自独立的HIS、LIS、PACS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功能模块,建设智慧医院平台。各分院区引入集成平台,做好总院区与分院区网络互联互通,共用一套专网、中心数据、信息系统。支持跨院区患者信息互通共享,支持跨院区转诊、复诊、远程查房和会诊,实现各院区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五)关于“后勤保障一体化”的回复

市卫生健康委提出了“一体化服务保障,同品质服务”的多院区后勤保障要求。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医医院、临沂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一体化服务对各院区的后勤管理工作进行集中调度、统一指挥、实施评价和监督。实行物资统采,后勤物资统一采购,分区配送、管理。开通院区班车,根据业务需要量身定制院区间班车服务,保障人员、物资在各院区间流通。建立统一的药品器械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统一协调和调度各院区后勤资源,提高后勤保障效率。

(六)关于“激励机制一体化”的回复

市卫生健康委依据《山东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统一医疗机构绩效薪酬考核标准,科学制定各医疗机构薪酬政策,为多院区平稳融合发展创造基础。一方面,兼顾平衡稳定,在医疗机构新院区运行初期,为保证新运行院区人才不流失,制定阶段性政策,确保院区间绩效水平基本持平,并逐步脱钩过渡到常态。另一方面,一体化核算,医疗机构新院区运行平稳后,绩效进行同质化、一体化核算,同时体现院区特色,有效提高积极性,促进科室形成凝聚力,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完善相关制度管理体系。加大委属医疗机构人才梯队的建设;强化人才引育留用,科学储备人才。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加快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学科内涵建设,扩大品牌影响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为健康临沂建设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46号提案《关于增加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投放 避免核酸检测交叉感染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93号提案《关于改善育龄人群生殖健康 实现我市人口生育数量质量双提升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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