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大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对民营医院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政策环境的不断优化,我市社会力量投资医疗领域的积极性显著增强,民营医疗机构建设发展迅速,截至2023年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4835家,占比63.43%,其中民营医院222家,占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总数47.13%。我委对民营医院相关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的同时,持续加强与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医保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通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双随机抽查、加强常态化监管等方式不断加强民营医院依法执业水平,规范诊疗行为。同时,创新执法模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党建+监管”开展帮扶活动,将监督执法关口前移,排查医疗质量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民营医院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民营医院健康有序和高质量发展。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关于加强民营医院监管建议第(三)项聚焦质量,筑牢医疗安全防线问题方面的答复:
(一)关于常态化组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我委已制定《2024年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方案》,方案中涉及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4月至11月),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包含全市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对一级以上民营医院全覆盖,重点整治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中医养生保健诊疗服务、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全面排查、科学监管、质量帮扶”为原则,规范执业行为,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关于加强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1.持续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全市民营医院的机构及人员资质管理、医务人员管理、医疗文书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医疗质量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2.按照国家、省、市部门安排,扎实开展对涉及民营医院的“双随机”抽查任务,对检查结果按时进行公示。
(三)关于完善民营医院综合监管体系
1.落实机构自治。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民营医院全面贯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对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指引》做好全面自查、专项自查和日常自查,形成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及问题台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夯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防范医疗风险。
2.强化行业自律。我委积极推进民营医院加强行业协会管理,完善行业组织自身建设,指导行业内部开展依法执业培训、自查标准制定、行业内部自查自纠,支持其采取修订自律公约,发出自律倡议,制定有奖举报办法,出台行业标准,规范医疗文书,协调会员单位联合采购等方式,不断提升其专业化水平和行业内外公信力。
3.完善政府监管,加强执法联动,形成执法合力。联合市场监管、医疗保障、中医药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和监督需求,通过移动监管、部门会商等方式高效统筹监督执法资源,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发起联合随机抽查任务,各参与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依法履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加强信息共享,持续完善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通过监督管理平台及时推送和获取涉及医疗机构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等监督执法信息,建立健全线索双向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多措并举提高监督效能。
4.拓宽社会监管。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畅通举报投诉、信息监测、部门移交等违法行为线索收集渠道,紧盯互联网违规诊疗、过度医疗、破坏公平就医秩序等群众看病就医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苗头,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加强关注,对典型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跟进,助力解决侵害群众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
5.创新监管方式。坚持提升效能、靶向监管、精准执法、风险防控新型监管模式。结合2024年蓝盾行动,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深化医疗机构风险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探索应用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投诉举报涉及依法执业问题、行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信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联动医疗监督执法,实现“问题发现—风险预警—执法处置—信息反馈”闭环执法模式。
三、存在问题
虽然近年来对民营医院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卫生健康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服务法律制度供给还有不足,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网络直播、互联网诊疗等新业态的兴起对监督执法工作带来困难。
(二)医疗监督执法队伍有待加强,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医疗监督专业能力培训较少,医疗监督保障缺少有力支撑。
(三)部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升,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大对民营医院诊疗行为和医疗质量的监督和抽查,规范民营医院依法执业管理。关注投诉举报、12345热线、信访舆情等热点问题,设置重点问题清单,依法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执业环境,促进民营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信用管理,推动结果应用。继续开展涉及民营医疗机构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量化分级结果与医疗机构信用评价互认,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信用记录制度,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准确、全面记录医疗服务经营主体信用行为,依法将信用记录推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推动对医疗服务领域失信行为人实施联合惩戒。
(三)精准高效普法,提升守法意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微信公众号、法制培训为抓手,大力推进民营医院法治建设。通过医疗机构微信群法治素养信息推送、病历书写管理风险防控线上培训会议等多渠道、多层次对民营医院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构筑风险防范屏障。
(四)探索部门协作,提升监管合力。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从建立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执法、创新执法手段等方面,对违法问题线索跨部门处置、监督执法结果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执法联动、形成执法合力,规范民营医疗服务行业秩序,保障医疗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