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社区饮用水管理 提高居民健康指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现制现售饮用水是将自来水通过水质处理器现场制作饮用水并直接散装出售的供水方式。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发展迅猛,数量庞大,监管方式滞后,导致出现无照经营、水质检测不规范、滤芯更换不及时、办理水卡不能正常供水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行为,以满足群众期盼。
二、提案落实情况
为推动我市现制现售饮用水规范管理,近期市卫健委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机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建立监管平台,提供数据支持;
二是赴省内已出台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的市地,学习调研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先进经验,为制定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提供参考;
三是联合住建、城管、水利、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下发《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深办”工作方案》,从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生产许可审批、设备生产企业卫生监管,到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办理和设备安装运营维护,再到水质卫生安全监督,完成涉及部门的职责界定,建立联合监管制度。
目前国家和山东省均没有统一出台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工作,市卫健委向市政府请示拟出台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出台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和罚则,为有效监管提供法律法规依据。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三、存在问题
一是监管法律法规缺失。目前,省内有淄博、青岛、济南、威海和日照五市先行制定了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均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罚则,实现了有效监管。省内其他没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地市均面临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无法可依的状况。
二是涉及部门单位多。现制现售饮用水从设备生产许可审批,到设备安装运营维护,再到水质卫生安全监督,涉及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住建、城管、卫健、水利等部门以及镇街、社区居委、村委等单位。另外,群众12345诉求内容多而广,诉求内容涉及多部门、多单位,要想满足群众诉求,实现有效监管,需要明确部门(单位)职责责任。
三是联合管理不到位。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是由物业或者业委会准入,特别是农村准入门槛更低,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源头治理监管缺失。另外,还存在经营单位市场主体不明、无营业执照经营、虚假宣传等问题。从省内立法的地市来看,均是卫健、住建、城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水利等多部门联合闭环管理,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出台政府规章。积极建议市政府制定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有关规定,明确卫健、住建、城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商务、水利等部门职责和相关罚则,为实现现制现售饮用水生产、销售、水质检测、设备维护等闭环管理提供依据。
二是创新监管模式。现制现售饮用水机数量多、分布广,而且设备更新迭代快,常规监管办法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监管效率低。可借鉴其他地市先进做法,搭建“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平台”,打造监管“二维码”,建立经营者自主报备、消费者查询投诉、监督机构实时监管的“一码监管”模式,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