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国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家政服务和母婴护理机构培训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立足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快0-3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基本、普惠优先的托育机构发展思路,制定了临沂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关于做好民办托班幼儿园托育服务备案工作的通知》《临沂市家庭托育点工作方案(试行)》等政策文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截止目前共申请上级补助资金1700余万元,用于托育服务项目建设。2023年,全市共有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206家,每千人口托位数4个,创建省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机构2家,市级具有示范引领的托育机构25家。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关于加大对母婴护理机构支持力度的答复
1.加大对托育机构政策支持力度。印发《托育机构、养老机构租赁国有企业、社区闲置用房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产权属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的、位于我市辖区内的闲置用房,向托育机构出租减免租金总额的25%,支持规模较小的机构深入居民区,提供小范围的家庭托育服务,加快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体系。
2.开展示范托育机构创建活动。评选各类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托育服务示范点,打造优秀服务样板,推动全市托育服务规范发展。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23年度完成评审15家市级示范托育服务机构,2024年拟打造15家规范化托育机构。
3.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制定《临沂市第二届托育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方案》,围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照护与保育知识、急救实操技能、保育人员综合职业素养等内容,以赛代训、以赛促建,全面提升托育服务人员专业实践能力。
三、存在问题
(一)托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虽然有关部门对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但由于前期投入较大,在落地实施过程中,很多机构在设施设备、卫生健康、安全防护、人员配备等方面都达不到要求。
(二)托育服务人才较为匮乏。现阶段对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尤其是保育人员的资质要求还不够明确,很多托育机构对从业人员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不高,专业背景一般为学前教育、护理、早期教育等,另外增设具备幼师资格证、育婴师证等条件。实际上0至3岁婴幼儿的照护难度和强度都远超幼儿园适龄儿童,对从业人员要求也更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工作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加强工作调度指导,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促进全市婴幼儿照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下半年,指导各县区完成第二轮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围绕婴幼儿早期全面发展、课程教案组织与实施、卫生保健常规制度等方面,不断提升托育机构服务水平。
(三)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加强与人社、民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在促进优生优育指导、养老服务、关爱空巢老人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参与支持相关机构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推动家政服务、母婴护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