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许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立足职能,认真落实《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要求,围绕强制报告、常见病防控、心理健康、医疗机构和托育机构监管等内容,不断强化措施、完善服务,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生理和心理健康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1.认真开展心理健康进校园活动。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心理健康进校园”活动,通过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科普讲座、心理辅导与咨询等方式,集中对青少年学生群体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反响良好;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全市教师队伍心理健康知识技能线上培训,累计3万人次收看。一是整体掌握了全市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合理引导正确认识心理问题,重视心理健康。二是提高了全社会对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的认识,提升了全民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健康素养。三是加强结果运用,截至目前,已有70余家学校签署医校结合共建合作协议,搭建起“家、校、医”三方联动的立体化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最大限度降低休学率、辍学率和肄业率,为全市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启动“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截至目前,为75所学校、13万名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创新“家-校-医”心理健康动态管理临沂模式,在全省推广。
2.规范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先后出台《临沂市优生优育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临沂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在全市开展母婴安全保障能力、出生缺陷防治能力、儿童健康服务能力等能力提升“五大行动”。2023年,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60.2万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超过99%,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在95%以上,全市免费孕前优生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2024年1-7月,共计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32.8万人,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99.4%。
3.积极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基本、普惠优先的托育机构发展路径。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截至2024年7月,共培育市级规范化托育机构13家。组织开展以“发展托育服务--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宣传月”活动,全市进企业、进社区、进机构700余场次,电视、网络、微信等宣传1万余次。截至2024年7月,全市共有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743家,其中省级示范托育机构2家,市级25家。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15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3.8个。
4.认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最高检等9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第一时间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县区、各医疗机构,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切实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各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女性的医疗机构,明确要求必须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义务,2024年共计报告2例。
三、存在问题
一是社会、家庭层面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重视不足。受传统观念影响,社会、家庭对青少年的期待主要围绕身体健康和学业成绩,往往忽视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二是心理健康专家队伍较为缺乏。专业的心理工作者,尤其是心理咨询师,是一种需要情感付出的职业,容易出现职业耗竭,易产生工作排斥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推进跨领域多行业横向协同,加强与教育、民政、国资、残联、公安等部门有机衔接,提高健康共同治理水平,加强学校心理服务。
二是加强精准心理服务创新。针对未成年人群体的行为和心理问题,关口前移、科学预防、监测预警、早期干预、有效施治,完善推广“家、校、医”联动心理健康动态管理模式。
三是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发挥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作用,向未成年群体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健全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完善突发性灾难或事件导致的心理危机干预预案。
四是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继续深入心理健康六进活动,结合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四强化四提升” 和“四送四进四提升”活动,组织好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全市中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