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061号
提案《关于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互助式托育”服务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立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互助式托育”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议。我市建立健全托育服务发展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将托育服务发展纳入到《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临沂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出台了《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整合医疗卫生与托育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系统在医疗卫生、妇幼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领域的资源优势,以婴幼儿健康为中心,围绕“幼有所育,幼有善育”,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联动协作,促进医疗卫生与托育服务相结合,提升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对您提出的医疗机构积累经验后向全社会推广建议。市卫健委将托育服务配套建设纳入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验收项目,扩大托育服务覆盖面。支持幼儿园延伸开设小托班,面向社会招收2-3岁幼儿。兰山区作为省级家庭托育试点,积极探索发展多种托育模式。推动以“医疗技术为基础、科学育儿为核心、专业队伍为支撑”的医育结合模式,河东区妇幼保健院立足专业职能开展托育服务,被评为省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临沭县依托县妇幼保健院正在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发展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的模式,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全市推广,逐步向有条件的单位发展,不断满足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感谢您对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也恳请您继续关注并支持托育服务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