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420号
提案《关于加强我市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贾慧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公众精神卫生健康方面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由相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教育、卫健、政法、社工、工青妇、医院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统筹资源、强化合力、科学考核,强力推动包括青少年心理健康在内的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建议。
市级成立了全市公共卫生安全专线,由分管副市长任线长,卫健、教育、公安等18个部门密切协作,构建了涵盖社会心理服务在内的风险预警、干预等综合预警处置机制,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并对工作进行督导;市卫生健康委、市政法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临沂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的通知》;兰山区和临沭县被确定为省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4月,组织召开全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会议暨心理健康培训班,对工作推进情况及重点工作任务作出了部署,7月,召开临沂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高级论坛,10月,在临沭县召开临沂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与会人员进行了实地观摩与经验交流;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沂市老干部局、临沂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关心市直干部心理健康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政法委将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等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压紧压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制定出台了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明确将心理咨询室作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的标准内设机构,依托心理咨询室,整合心理医生、心理健康志愿服务者等专业力量,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等心理健康服务;民政局多措并举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给予相应经费保障;同时,做好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等保障工作。
二、关于“市政法委、文明办、卫建委和教育局共同主导,以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心理健康管理中心)为主,挂牌建立我市青少年心理健康管理中心,各县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或县医院心理科为辅助,实现上下联动,解决困难案例,为青少年心理健康保驾护航”的建议。
市卫健委牵头调整充实社会心理服务人才库,加强全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建设;打造市级心理健康教育基地和心理健康管理中心,下设6个工作小组。深入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宣教活动,变“等群众上门”为“送服务上门”,联合市教育局定期组织开展全市教师队伍心理健康知识技能培训。市精神卫生中心累计开展心理健康进校园、进企业等心理健康宣讲活动50场,惠及673116人,累计与80余所学校合作开展医校结合共建心理健康服务。心理健康干预机制稳步健全。对临沂市心理援助热线12356办公室进行升级改造、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与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网并轨运行,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专业团队24小时提供规范化心理疏导服务,同时,每年定期组织举办全市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及时干预并防范化解心理危机;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队伍我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流行病学调查于4月16至23日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共完成2426名小学生、1301名初中生、649名高中生的调查任务,有效掌握了我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流行状况。四是积极开展心理援助。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立市级心理援助热线4001539120,实现了与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网并轨运行,为学生群体提供心理服务。
三、关于“加强规划布局,规划独立院区场所,加强我市心理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更好方便群众咨询、预防、诊治相关心理卫生疾病,方便医护人员开展各种公益科普教育宣传活动”的建议。
目前,我市心理健康管理中心主要依托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开展工作,针对“加强规划布局,规划独立院区场所”方面的工作,我委目前已形成相关报告,工作正在推进中。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