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142号建议
《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临期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郑未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临期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各级医疗机构、社会药店等已分别建立药品质量管理管理系列制度,如《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药品养护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药品召回管理制度》《药品退货管理制度》等,并通过药品库房“五区三色”管理、陈列药品养护、效期管理等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开展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效期符合管理要求。我委对于个人未使用的过期麻精药品,全部按照登记批号回收,统一进行销毁,防止发生麻精药品流弊现象。同时,我委不断加强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在“世界药师日”“安全用药月”利用健康临沂公众号等媒体,开展科普宣传工作,着力增强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引导群众定期检查家中储备药品质量,发现过期药品及时清理,防止不当利用。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建立健全回收工作体系”的建议:我委持续做好与市场药监、医保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在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废弃药品回收管理制度和处置、销毁流程、处置方式等,明确废弃药品的范围、实施主体,在医疗机构、药店、社区设置废弃药品回收点。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接收、处置废弃药品,确保无害化处置,防止环境污染。防范废弃药品被不法分子“翻新上市”,依法查处销售废弃药、过期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关于“加强技术支持,降低销毁成本”的建议:市卫健委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临床环节技术干预,利用智能AI技术,加大设定剂量智能提醒功能,避免超量开药。同时,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买药赠药和散播药品供应紧张信息行为,减少过期药品来源;鼓励药企生产小剂量包装,医院和药店根据患者用药实行拆零销售,从源头上避免剩药和过期药。
(三)关于“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的建议:依托市级药事质控中心,开展药品储存、安全使用健康科普宣讲,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页、公众号、视频号等多种方式进行宣教,提高群众关注药品质量和参与废弃药品回收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宣教,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告知社会公众随意丢弃药品的相关危害,提高居民回收废弃药品的意识,广泛发动社区居民群众、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废弃药品分类,将废弃药品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积极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废弃药品收集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部门责任。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协同。高度重视废弃药品特别是未使用麻精药品的回收工作,明确细化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废弃药品回收机制,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
(二)加强源头治理。严管医疗“大处方”,严厉打击买药赠药和散播药品供应紧张信息行为,减少过期药品来源;鼓励药企生产小剂量包装,医院和药店根据患者用药实行拆零销售,从源头上避免剩药和过期药。
(三)加强宣传教育。会同新闻媒体单位、医疗机构制定药品安全使用科普视频、引导教育群众知晓废弃药品的危害性等,加强科普宣讲,提高群众处置废弃药品的规范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