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292号建议
《关于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程海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自2024年开始大力推动全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建成市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接入医疗机构48家,互认项目达到131项,今年上半年共互认5.8万人次,为群众节约费用883万元;建成市级鲁云影像平台,接入医疗机构48家,互认项目达到298项,上半年完成调阅2.8万次,互认1.4万人次,为群众节约费用760万元。同时,市卫健委进一步拓展检查检验互认工作覆盖面,今年下半年计划新增34家医疗机构接入检查检验互认共享平台,让更多的群众“少检查、得实惠”。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加强基层人员培训考核”建议的答复
市卫健委依托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和影像质控中心,通过多元化专项培训与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全面强化基层检查检验能力。每年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和质控管理培训会议,对成员单位和第三方实验室负责人员进行培训,举办临沂市分子诊断技术临床免疫应用培训班,聚焦分子诊断技术在疾病检测中的实践,覆盖全市150余名医疗单位检验骨干及临床科主任。两个质控中心统筹市县两级资源,组建专家讲师团下沉基层(如平邑县工作会议覆盖130余家机构),推动检查检验标准同质化及结果互认。
(二)关于“加强实验室质控工作”建议的答复
市卫健委重视临床实验室建设和室间质评工作,2025年5月份组织全市各级各类临床实验室、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助产机构实验室和健康体检实验室开展常规化学、尿液化学分析等共计81个项目的的室间质评,参加室间质评的实验室共有259家,整体成绩合格率较高。与2024年成绩相比,常规化学、尿液化学分析、凝血试验、感染性疾病血清标志物系列C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感染性疾病抗原抗体快速检测和临床微生物学成绩达到100%合格。
(三)关于“专家制定详细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目录和技术规范”建议的答复
自2024年开始,市卫健委依托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通过充分的调研和讨论,相继制定印发了《临沂市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全面推进住院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通知》,对互认项目、互认情形进行了统一。2025年,组织市级质控调研指导活动,重点扩大互认实验室范围,规范已互认实验室的报告单格式和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继续推动各县区、各医疗机构深入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各项要求,明确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定期分析互认工作情况,确保数据上传及时。
二是限期整改提升。对检验调阅互认成效不高的医疗机构以及“鲁云影像”数据上传质量较低的医疗机构加大监督指导力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尽快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市卫健委将定期对全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工作成效仍然不高的县区和医疗机构,将适时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