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103号建议
《关于深化我市基层医疗机构DRG付费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程海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我市基层医疗机构DRG付费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自2022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医保DRG付费政策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机构DRG付费管理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省四进工作队、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及市人民医院到兰山区朱保卫生院开展现场调研,详细了解朱保卫生院医保DRG付费政策落实情况,听取医疗机构当前在DRG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市人民医院运营管理和医保管理专家现场调取运营数据,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详细了解当前医院自身管理和DRG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积极开展定向帮扶试点。积极开展医保DRG管理能力“强院带弱院”试点工作,选取兰山区朱保卫生院作为试点单位,由市人民医院医保管理专家团队对该院DRG付费管理进行全面帮扶。双方通过医联体单位合作机制,明确了病案质控能力提升、病种收治目录优化、加强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培育、推广适宜医疗技术、推进双向转诊落地等5个帮扶重点,通过共同开展数据分析、定期驻点帮扶等方式,有效提升基层医保管理能力。
三是开展医保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围绕基层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能力提升,举办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保政策培训班,重点围绕基层医疗机构DRG付费管理进行了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是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重复检查与收费乱象等问题,在全市面上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开展医疗行为“三规范”专项行动,抽取单次住院费用超过5万元的病例,对规范收费、用药和检查情况进行核查。深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切实解决重复检查检验问题。
二、下步工作
(一)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试点。结合基层机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医疗服务收入现状,“一类一策”或“一院一策”分类管理,拓展基层机构服务项目,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基层机构收入结构,增强基层机构内在发展动力和可持续发展后劲。
(二)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打包付费。扎实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完善区域内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打包付费政策实施,实现医保基金与卫生健康事业均衡发展,持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质效。
(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能力提升。持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帮扶活动,通过强院带弱院,对医保管理较为薄弱的单位开展重点帮扶。乡镇卫生院针对医保DRG付费数据开展运营分析,查摆运营管理薄弱环节,提升医保基金支付率。持续开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医保DRG付费管理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能力水平。
(四)持续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整治重复检查检验、违规收费”为切口,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及药事管理专项检查。扎实开展“规范诊疗提升年”活动、“三规范”专项行动,重点抽查价格收费问题的整改情况,推动医保基金规范使用与医疗质量管理、诊疗规范提升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