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wsj/2023-000007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10-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00号提案《关于构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00号提案《关于构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2023-10-24   作者: 点击数:  

舒德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临沂市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以医养结合示范创建为抓手,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建立覆盖全体老年人群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双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达到55家,成功创建4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9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区、63个示范乡镇(街道)、4家示范单位。

(一)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工作体制机制。一是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和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了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运行机制。启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攻坚行动,市县上下联动、部门密切配合,确保示范创建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政策引领。颁布实施《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制定出台了《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方案》《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临沂市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为深化医养结合、提升服务质量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三是多元保障。从资金、土地、医保、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将地方留成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对护理型床位给予每张2000元的建设补助;将各类医养结合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对民办非盈利性机构实行与公办相同的土地政策;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服务和生活照护服务纳入医疗报销范围;举办了全市医养结合技能(康复)竞赛,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机构人员素质能力。

(二)坚持探索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实现新提升。一是“居家医养、医护巡诊”。实行居家养老同家医签约服务有机结合,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制度,建立家庭病床1271张。共为124.9万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达到80%以上,健康管理率70.07%,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都确定为职工长护险定点机构,极大提升了居家失能老人护理保障水平。二是“社区医养、智慧服务”。全市共建立各类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2处,以社区为单位,以智慧平台为链接,向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安心综合养老服务平台试点和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金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康养结合”模式被国家卫生健康委评选为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三是“机构医养、多层联动”。全市有66家医疗机构,通过内设老年病房、新建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方式,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21家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医疗机构;有87%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老年病专业);二级以上中医院全部开设康复科、治未病科。四是“两院一体、集中照护”。积极推行基层卫生院、民办医养结合机构托管基层养老院和农村幸福院,通过两院重组、资源共享、服务融合,为农村五保老人和入住老人提供同质化的医疗、护理、康复服务,极大提升了入住老人的生活质量,目前有河东区、蒙阴县、沂南县、罗庄区等四个县区推行了这一模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深度融合,医养健康产业得以加速发展。一是与健康养老产业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形成了凯旋医养、天河医养、安康医养、福寿仁康等一批有规模、有实力、集团化、连锁化的医养结合企业,并由健康养老服务向康复器械生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等上下游产业延伸。二是与中医药相结合。立足临沂道地药材和生态资源优势,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支持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普及中医药健康理念和知识,培养老年人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了中医康养特色。三是与体育、旅游相结合。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旅游养生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鼓励健康休闲、竞赛表演、场馆开放。开工建设了总投资76亿元、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的市级奥体中心,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从1.46平方米增加到2.81平方米。 一流的温泉养生基地,为医养产业注入丰富的内涵。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提升智慧养老覆盖率问题方面的答复

1.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互联网十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增加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可及性,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做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各县区通过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联合相关部门推荐申报一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2.信息技术附能医养结合发展。以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进养老金、护理补贴等社会保障性资金领取“一卡通”,实现老年人就医、购药、医疗项目记录、处方记录、实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金融机构联网在线金融服务等功能。建设应用全省医养健康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加强医养结合信息资源整合,数据准确并有效指导工作。积极培育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

(二)关于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经营和服务项目问题方面的答复

1.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措施。落实对医养结合机构的各项倾斜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加大建设补助和运营奖补力度。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逐步完善医养结合机构准入、退出及内部运行机制。

2.加快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流程、合理划分服务内容、设置收费标准,做好政策引导。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根据医疗、养老服务人员资质、设施达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调查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不同医养结合机构划分不同等级,向社会公开。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严格监督执法,严肃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有障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3.大力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做实做细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五保障、四优先、四重点”得到全面落实。要因地制宜发展医养结合机构,每个县(区)至少有3家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至少有2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开展紧密型“两院一体”医养服务,鼓励机构嵌入社区开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推动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提高农村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能力。开展养老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签约、“互联网+”等方式提供居家社区服务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三)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建立本地养老从业人员人才库问题方面的答复

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养老、医疗等机构培训一线护理人员,发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作用,缓解当前一线专业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短缺问题。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医学康养类专业结构,培养紧缺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鼓励有关职业院校积极承接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以及有职业需求人员的技能培训。依托国家继续教育网络平台等途径,组织基层医养结合业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医养结合技能竞赛,加快培养和选拔医养结合领域高素质技能人才,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技能水平。

(四)关于强化智慧养老产品研发和推广问题方面的答复

培育打造医养结合服务品牌,遴选一批运营状况良好、成长性好、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医养结合机构,通过积极对接产业基金、重大课题、重点项目、人才工程、培训培养等,优先倾斜扶持政策,全面改造升级,加强宣传推广,积极打造集团化、连锁化发展的医养结合品牌,进一步提升我市医养结合服务品牌整体影响力。

三、存在问题

(一)保障政策支撑不足。国家近几年陆续出台医养结合相关的指导意见、政策文件,但对规划、土地、财政等机构,尤其是公立医疗机构较密切的支持保障政策不足,很多公立医疗机构没有房产、消防验收等手续,导致财政补助无法获取,影响了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的积极性。需要从政府层面上继续深化各项保障措施,对于实际开展医养结合业务的没有房产、消防验收等手续的机构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减轻运营成本,增加运营信心。

(二)相关部门认知不同。居家养老占比高,但是家庭巡诊、家庭病床服务尚未全面纳入医保补偿范围,居家慢病中医药康复技术等服务项目亦未得到医保支持。公立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和居家医养上门服务以及生活照顾的服务收费无收费编码,无法纳入医院管理系统,没有相关医疗票据。要真正实现“医”“养”统一融合,需要明确顶层设计指导,加大各部门工作协同力度。

(三)服务环境设备限制。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有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资源优势,但是业务用房普遍拥挤,多次与服务街道及周边多个社区协商租用业务用房,仅有少量成功,且房租、装修等费用较大。最为关键,如在医疗机构外设医养结合用房或是CT、超声等重型设备同处一处院落的,往往导致医养结合服务老人因不方便检查而不能有效保障生命健康。

(四)运营与管理仍需不断提升。一是日间照料中心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运营成本高。要想有高的服务能力保障,专业人员的投入是必须的。二是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场所简陋,设施缺乏,服务内容单一。缺乏医疗板块的设计。失能、半失能老人大多有慢性疾病,单纯的养老业务满足不了医疗的迫切需要,导致一些日间照料中心很难开展业务。这也是老年人热衷度不高的主要原因。三是社区医疗资源与养老融入度不够。主要是社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个体运营,社区支持力度不够,与养老机构为不同运营主体,利益相关,很难将两者有效融入。

(五)医养结合服务的专业人才缺乏。全市医养结合服务人才主要集中在医疗机构的老年医学科等专业,养老护理工作队伍整体年龄偏大,文化层次较低,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护理技能不够,管理型人才缺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提质增效。推动医养结合机构有序发展,争取双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数量实现新的增加。积极完善相关手续,纳入系统管理,加强动态管理,实施医养结合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完善居家医疗服务规范、技术指南,优化工作流程。鼓励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居家医疗服务供给,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通过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上门巡诊等方式,为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上门服务。在省级试点基础上,2023年全面推开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形成老年人认可、制度完善的居家医疗服务模式。实施全省医养结合创新引领县项目,建设县域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标杆。

(二)制定出台医养结合机构等级评定政策。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根据医疗、养老服务人员资质、设施达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调查结果等情况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划分不同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以等级评审促服务质量提升。

(三)强化信息支撑。依托山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全省医养健康信息服务管理系统,整合利用养老服务信息资源,全面掌握老年人健康和养老状况,针对性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平台动态监测,对机构发展运行实施有效监管。准确发布全省医养结合机构电子地图,为老年人提供详实信息。积极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培育工作,组织申报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和产品服务推广目录。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使用和培养等要向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增设健康、养老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招生规模。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用,进一步拓宽院校培养与机构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培训路径。加强对以护理失能老年人为主的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医养照护师的培训。开展应急救助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鼓励志愿服务人员为照护居家失能老年人的家属提供喘息服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内部绩效分配时,对完成居家医疗服务、医养结合签约等服务较好的医务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医养结合机构普遍建立医务人员进修轮训制度。

(五)做好医养结合示范创建终期评估工作。对照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机构逐项落实进展情况,确保示范创建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10号提案《关于整治儿童近视康复治疗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85号提案《关于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 促进青少年脊柱健康的建议》的答复
关闭窗口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

网站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