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wsj/2023-000007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10-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03号提案《关于疏通医疗资源区域差异化“血栓” 加快推进医联体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03号提案《关于疏通医疗资源区域差异化“血栓” 加快推进医联体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2023-10-24   作者: 点击数:  

九三学社临沂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疏通医疗资源区域差异化“血栓”加快推进医联体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工作情况

临沂市于2017年正式启动市级医联体建设,并迅速确定组建了以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医院、临沂市妇幼保健院、临沂市肿瘤医院等公立医疗机构为牵头单位的医联体。各医联体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制订《章程》,成立理事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对口支援、技术帮扶、人才培养、双向转诊等方式,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院间合作,尤其是各牵头单位选派业务骨干参与城乡对口支援、任职卫生院“业务院长”和“万名医生下基层”等多种形式开展协作帮扶活动,均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了群众好评。

2021年10月28日山东省卫健委下发了《山东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依据文件要求临沂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等支援医院将对口支援的临沭县人民医院、郯城县中医医院、沂水县中医医院等受援医院纳入“医联体” “医疗集团” “专科联盟”建设当中。结合当地医疗服务需求,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向受援医院派驻至少由4名医务人员组成的专家团队,驻点帮扶,取得较好成效。

2023年市卫健委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医务人员到基层一线服务工作的通知》(临卫医函〔2023〕21号),各牵头医院针对医联体、医共体成员单位,共派出32名医务人员到基层一线服务工作,派驻工作时间为1年,通过加强医联体、医共体间联系,帮助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专科建设,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通过近几年的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我市已初步实现了人民群众在看病就医过程中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回复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委综合答复如下: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2017年启动临沂市医联体建设工作以来,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临沂市看病就医便民惠民服务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临沂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医改发〔2022〕1号),要求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水平的医院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在县区重点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逐步实现了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医联体(医共体)全覆盖。

(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合理布局。实施区域医疗能力“挚登计划”,充分发挥综合类别,专科类别省级区城医疗中心,推动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建设,切实发挥优质资源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区域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发挥优质资源优势,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全面牵头开展专科联盟建设,提升重点疾病诊疗能力和规范化水平。2023年市人民医院在医联体成员单位中的临沂市交通医院成立了名医工作站暨联合病房,派驻学科带头人及名医专家,每周定期前去市交通医院坐诊查房,开展临床教学工作。

(三)开展医联体内信息化建设。完成了临沂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础平台及应用系统的搭建,通过与274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全市卫生系统的信息互联互通,初步实现了远程会诊、双向转诊、远程影像、健康教育、健康咨询指导等功能。2023年开展“群众看病就医不够便利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所有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单位对成员单位开展远程医疗,至少每周开展1次诊疗或教学活动。2023年5月着手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建设,将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列为我市首批互认共享单位,试点医院信息科、医务科、影像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开展平台建设、系统对接等工作。

三、下一步要加强的工作

1、加快推进高水平医联体建设。进一步强化医联体内医疗机构的合作内涵,细化合作内容,突出合作重点,明确责权利,有效提升合作协议的可执行性和刚性。完善医联体内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梳理建立科学评价指标,进一步淡化过程性考核指标,强化结果性指标的运用,建立起对医联体建设成效科学的评估体系。同时要强化考核和结果运用,积极建立长效、稳定的医联体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联体工作规范化、要求明确化、措施制度化、运行标准化。

2、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推动改革。强化医保政策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医保差别化支付的力度,为基层首诊进一步提供医保政策支撑和导向。推行DRGs医保支付和完善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和推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出台并实施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加快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活力。

3、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规范落地实施,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上报和共享,强化医院上报数据标准化。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服务基层。

4、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对口支援、远程医疗、人员培训、对口支援等方式,主动下沉优质资源,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医疗服务内涵。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04号提案《关于打造全市医药产业新格局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41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养老工作的建议》和《关于积极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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