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我市高价彩礼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立足职能,围绕全孕期保健,认真做好适龄人群婚育服务,着力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16 年)及其他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4〕90 号)、《关于严禁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2 号)等要求,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人员的管理,做好采血、超声诊断、染色体检测等重点环节管理,严禁泄露孕妇私人信息,大力开展人口性别比治理。2023年度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2.68,比上一年度降低1.37个百分点。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关于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方面的答复
1.着力营造优生优育良好环境。根据《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临沂市优生优育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减轻婚育养育成本。对二、三孩保育费给予300、400元的补助(补贴给托育机构)。截至2024年6月,全市累计申请上级补助资金1700余万元,用于托育服务项目建设。
2.做好孕期全流程保健服务。认真实施国家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发放叶酸、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减免、免费新生儿“四病”筛查等妇幼项目,提升妇幼群体健康水平。全市婚检率保持在95%以上,免费孕前优生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均超过99%。
3.加强妇幼领域执法监督。采取“错位监管”、异地执法等模式,不断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母婴保健依法执业的日常监管力度。重点针对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等重点技术进行专项检查。2023年,实现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2024年6月份,对兰山区、罗庄区部分民营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依法执业情况开展一轮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存在问题
(一)传统观念仍有较大影响。由于我市农村人口众多,“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仍有较大影响。在这种观念下,部分人还在想方设法寻求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
(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执法有一定难度。由于性别鉴定、流引产等技术要求并不高,很多一级医疗机构就能达到技术要求,加之当事人也有隐私保密需求、配合调查的意愿不高,给卫生监督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会同民政局、计生协会等部门,积极开展婚俗改革、男女平等、移风易俗等公益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喜事新办,培育文明婚俗新风。
(二)进一步优化妇幼健康服务。继续开展好免费婚检、孕前优生、产前筛查费用减免、新生儿免费“四病”筛查等政府购买妇幼项目服务,减轻群众负担,营造生育友好环境。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母婴保健依法执业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意识。全面落实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有关规定,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