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锦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设助医助养一站式养老服务场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临沂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临沂市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拥有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区9个、示范单位4家、示范乡镇(街道)63个、双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59家,安宁疗护机构达到39家。举办2023年临沂市医养结合技能竞赛。金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康养结合”模式被国家卫生健康委评选为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沂南天河医院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单位,获省财政补助1000万元;蒙阴县成功入选全省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县,8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获省财政资金激励;平邑县入选2023年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平邑县柏林镇、白彦镇入选示范街道(乡镇),临沂蒙山康谷温泉疗养服务有限公司入选示范企业;山东云蒙康养小镇实业有限公司、临沂蒙山康谷温泉疗养服务有限公司入选首批山东省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储备库名单。
2024年临沂市继续打造医养结合服务品牌,持续推进沂南天河医院“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和蒙阴县“全省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县”建设。普及老年健康教育,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老年痴呆防治促进行动”,争创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省级试点,持续提升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水平。50%以上的县区建成康复医院或护理院,安宁疗护病区实现县域全覆盖,4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建议政府建立民政、卫健、人社、医保、行政审批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医养结合协调机制,统筹负责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政策问题方面的答复
1.党政重视,部门协同。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医养结合相关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落实落细。
2.政策支持,推动有力。健全完善医养结合及健康产业规划、医疗保障、土地保障、财政税收、行政许可、投资融资等有关政策措施。通过“两院一体”模式建设、机构签约、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化整合医疗、养老资源,发挥最大效能。
3.持续完善医养结合支持政策。一是完善价格和土地财税政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收入单独核算或单列备查账管理。二是加大保险支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使用和培养等要向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四是强化信息支撑,积极申报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和产品服务推广目录。五是支持老年用品产业发展。
(二)关于城市社区老年人助医助养一站式养老场所建设问题方面的答复
1.积极推广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推广“团队履约、医养进家”“两院一体、集中供养”“线上线下、智慧医养”“社会资本、连锁经营”等服务模式。
2.完善价格和土地财税政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收入单独核算或单列备查账管理。
(三)关于农村村居老年人助医助养一站式养老服务场所建设问题方面的答复
1.通过“两院一体”模式建设、机构签约、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化整合医疗、养老资源,发挥最大效能。
2.注重健康养老与医疗卫生相融合,积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高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总体不足。目前,全市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还不能满足庞大的市场需求。虽然国家倡导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医养结合机构,但由于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初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盈利能力弱,导致社会资本投资“意愿不足”。
(二)支持医养结合的配套政策还不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基础条件好、优势明显,但目前开展养老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尚不明确,在收费票据、收费项目、账务处理方面无明确规定可以执行,尚无统一的养老收费指导目录或收费标准,影响了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积极性。
(三)医养结合服务的专业人才缺乏。全市医养结合服务人才主要集中在医疗机构的老年医学科等专业,养老护理工作队伍整体年龄偏大,文化层次较低,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护理技能不够,管理型人才缺乏。老年人护理特别是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目前一线护理人员和专业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十分短缺,难以为老人提供专业康复保健、健康咨询等服务。同时,养老护理员工作劳动强度大、福利待遇低,就业吸引力有限,专业化护理人员不愿从事养老护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公立医疗机构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发展步伐,解决服务断线断档问题,切实通过政府引导、部门支持、财政保障等手段,提高公立医疗机构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工作积极性。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动医养结合机构有序发展,争取双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数量实现新的增加。积极完善相关手续,纳入系统管理,加强动态管理,实施医养结合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
(二)制定出台医养结合机构等级评定政策。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根据医疗、养老服务人员资质、设施达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调查结果等情况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划分不同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以等级评审促服务质量提升。加强对各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日常监管,联合民政部门及局相关科室定期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人才培养。突出加强适应未来医养结合需求的医护人才队伍建设,采取继续举办医养结合技能(康复)竞赛、组织外出学习、邀请上级专家培训等方式,提高医养结合机构康复技术人员的专业治疗水平、实践能力和创新素养,提高基层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与临沂医专、临沂职业学院等院校合作,搭建院校与医养结合机构交流合作平台,通过订单式培养、实习培养等多种渠道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留住现有人才,引进高素质人才,培养复合型人才,为医养结合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