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婴幼儿托育财政补贴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婴幼儿家庭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临沂市积极推进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0—2023年,全市共争取托育项目18个,共争取上级资金190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545万元,省预算内项目360万元。
一、建立健全支持生育配套政策
为支持托育服务发展,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沂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确定“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以城带乡、以点带面,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托育服务发展原则,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出台保育费补助政策,托育服务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幼儿的,由县区依据实际收托数对二孩保育费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补助,对三孩保育费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补助。
二、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完善假期制度,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提高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比例。落实国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规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和营养改善,开展0-6岁儿童视力、听力、心理健康、口腔保健等服务。
三、减轻托育机构运营成本
一是印发《托育机构、养老机构租赁国有企业、社区闲置用房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在临沂市对于产权属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的、位于本市辖区内的闲置用房,向托育机构出租减免租金总额的25%,临沂城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沂交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为开展托育服务的机构减免了86.66万元。二是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对托育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三是出台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措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对市级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托育机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四、探索创新托育服务发展模式
在全省首个出台《临沂市家庭托育点工作方案(试行)》,确定兰山区为省级家庭托育试点县区。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临沂市标准住宅小区技术管理规定(试行)》,将托育机构配套建设列入全市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验收项目;盘活社区托育服务资源,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通过共享空间或活用闲置场地等方式,设置不同类型的托育点,为社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托育服务。截至2024年6月,全市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达到1034家,幼儿园延伸办理托班859家,托位数达到4.2万个,创建市级示范托育机构25家,省级示范托育机构2家。
对于您提出的其他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政策,共同做好托育服务工作。感谢您对人口家庭工作的关心,也恳请您继续关注并支持人口家庭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