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英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医保管理服务工作,立足于部门职能,陆续开展了一系列医疗行为规范和提升医保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行为规范和质量提升。制定《2024年度临沂市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累计点评病例371份,重点讨论144份,覆盖医疗机构106家。全年共对各类医院开展质控检查75次,制定完善质控标准30余项。落实预约诊疗、日间手术、多学科诊疗、志愿服务、检验结果“一单通”、优质护理服务等制度措施,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二是积极参与医保工作,持续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扎实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和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积极做好新冠确诊患者医疗保障,着力规范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和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内部价格管理和医保基金使用“百日整治”活动,启动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会同市医保局开展了对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管理的专项检查。三是会同医保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活动,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整合优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医保参保扩面工作,组织医疗专家参与部门联合检查,参与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联合医保局开展DRG付费改革专项调研,并多次座谈会商,研究进一步完善细化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指导医疗机构创新医保服务方式,对服务窗口进行升级优化,面向群众服务的科室关口前移,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实施医疗质量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和医护质量提升年行动,健全质控管理、病例评价、监督检查、约谈点评四项管理机制,督促落实18项核心医疗制度,确保严把医护质量关。
二是指导医疗机构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政策宣传是政策落实的重要环节,下一步,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服务号等新媒体,实施创新宣传;要讲清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优越性、医保法律规定和各项医保政策、参保人可以享受的各项医保待遇、未参保可能导致因病致贫、生活质量下降等严重危害,实施细致宣传。
三是积极参与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配合医保部门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组织医疗专家参与价格调整报价,科学合理调整服务价格。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积极对接医保部门,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医保部门加强与医院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医院意见,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