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慧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自2020年2月,我市陆续上线19家互联网医院,其中有实体医院为依托的互联网医院18家,无实体医院依托的1家(河东的互联网医保大健康集团),实现线上问诊、复诊开方、检查检验预约、网约护理、药品线下配送等功能。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整体规划,我市互联网医院建设发展迅速,取得阶段性成果。
截至2023年底,全市互联网医院共计接诊175241例,开方33593例,开检查检验28286例,药品配送2814例,网约护理上门服务2703例。其中互联网医院接诊量前三为山东医专附属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费县人民医院;网约护理上门服务量前三为郯城第一人民医院、临沭县人民医院、山东医专附属医院;山东医专附属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实现医保移动支付;临沂市人民医院、山东医专附属医院、平邑县人民医院实现线上检查检验预约;临沂市人民医院、山东医专附属医院实现线上开具处方、线下药品配送。有效提高群众就医便利程度,成为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的重要保障。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建设方面的答复
在全市各互联网医院大力推进移动端健康咨询、预约诊疗、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便民举措,不断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对25家已注册互联网医院进行监管,确保接入省监管平台,定期对互联网医院日常运营管理进行评估,对无业务量、存在问题的互联网医院及时进行督促整改。推动成立互联网医院质量控制中心。组织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不断优化政策工具,推动互联网医院的健康发展。持续在各医疗机构实行调研活动,掌握“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的难点。为制定互联网医院运营管理办法,建立互联网医院的准入及评估考核机制,推动医疗机构成立互联网医院办公室,规范互联网医院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打下基础。
(二)关于合理制定互联网诊疗项目收费价格方面的答复
互联网医院大多依托实体医院建立,我市借助“互联网+”医疗特点在各医院官方微信开通线上问诊、复诊开方、检查检验预约、网约护理、药品线下配送等一系列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为,门诊诊疗费6元/次;检查检验预约免费;药品患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邮寄药品和院内取药网上付款;其他费用结合实际供给需求,参照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予以收费。
(三)关于加强公立医院互联网诊疗发展的培育方面的答复。
我市各互联网医院注册的医务人员总数已近5000人,医师为各医疗机构坐诊医师,医院根据科室工作情况进行排班,为线上就诊人员进行服务,各互联网医院仍在完善相关制度,增加医务人员工作价值及积极性,提升我市互联网医疗整体水平。
(四)关于发展互联网+医养健康与慢病管理服务方面的答复
前期,互联网医院和医保未实现有效衔接,缺乏统一的互联网医院报销要求。市卫健委持续与医保部门交涉,为支持互联网医院建设提供便利,同时提升互联网医院慢病服务水平,为慢特病患者提供就医便利,为医保用户线上享受同线下相同的报销政策。2022年临沂市医保移动支付2.0在临沂市人民医院成功上线,实现了医保线上支付的应用,包括慢特病患者,在临沂市参保的职工和居民,都可以在互联网医院使用医保支付、在线直报,“医保慢病”版块,慢病患者还可进行线上资格申报,实时查看审批进度,无需再线下到医院申办慢病资格。
三、存在问题
(一)缺少规划,监管困难。我市关于互联网医院的整体规划和推动实施方案较少,不论是行政管理部门还是市级质控中心,对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关注度较低,医院大多各自为战,缺少有效的引导和规范。在行业准入与资质审核、医师准入与监督管理等方面都缺乏统一规定和有效监管措施,致使提供的网络医疗服务质量、水平参差不齐,诊疗质量难以进行有效监管。
(二)信息数据安全有待提高。目前,我市互联网医院平台建设都是依靠医院与第三方信息公司合作,市一级缺乏统一的服务与监管平台,因投入资金不同、功能模块设置不同、数据存储方式不同、建设标准不同,信息设备的可靠性、大量患者数据存储的安全性,都或多或少地存在风险,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实际应用情况不理想。缺钱缺人的情况始终存在,而且是制约我市互联网医院发展的主要因素,以沂南县人民医院为例,2022年至今互联网医院收入29799元,但是接口费用、运维费用动辄需要几十万,加之乙类乙管后群众网上就医的意愿降低,诊疗量减少,我市设立的19家互联网医院,目前仅有3家医院接诊达5万人次,实际应用率不高,医院发展互联网医疗的动力不足。互联网医院大多依托实体医院建立,坐诊医师的时间不固定,线上应诊及时率不能得到保障,间接影响了群众的就医体验。另外,因为平台功能不丰富、医疗服务门类少,我市互联网医院在发挥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的上下联动作用上还有所欠缺。
(四)缺少医保政策的联动支持。目前,互联网医院和医保衔接不顺畅,缺乏统一的互联网医院报销要求。比如,由于医保限制,大部分互联网医院只能支持职工慢病药品报销,城镇居民慢病药品不支持在线报销,群众诊疗报销体验不佳,也影响了使用率。
四、下一步要加强的工作
一是加强互联网医院的监管。目前我市还有1家互联网医院未与省监管平台对接,另外还有4-5家医院目前处于离线状态,影响了监管平台的运行。下步我们将完善互联网医院与省监管平台对接工作,保证已对接的医院与监管平台实时联通,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二是强化互联网医院监管制度,维护互联网就医患者隐私权。“互联网+医疗”必须建立安全规范的行业标准,严格准入门槛,明确诊疗规范和范围,才能行稳致远。我们将加强与市审批局的交流合作,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市级质控中心指导检查作用,成立互联网医院质量控制中心,定期对各级医疗机构的互联网医院日常运营管理进行评估考核,对存在问题的互联网医院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组织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不断优化政策工具,推动互联网医院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医生)与互联网企业签订好保密协议并明确相关责任,避免诊疗记录、病例资料等信息泄露,维护好患者隐私权。
三是加大互联网医院宣传力度,改变传统医院患者就医习惯。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医院的宣传力度。例如,在广播、电视、公共交通等渠道做好互联网医院宣传片或公益广告的播放;在社区、乡村做好互联网医院知识普及和应用操作指导;在患者前往医院排队就医时做好互联网医院的推广和导医分诊等等。另外还需要提高智能手机等网络设备的适老性,加强对中老年患者的关怀,让中老年患者也能在互联网医院轻松就医,避免盲目就医、浪费医疗资源,打破“大医院门庭若市、小医院门可罗雀”的不平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