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英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方联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立足职能,认真落实《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要求,围绕强制报告、常见病防控、心理健康、医疗机构和托育机构监管等内容,不断强化措施、完善服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3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97/10万、1.9‰和3.06‰,均保持在较低水平。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关于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的答复
2024年,临沂市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着眼完善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不断推动全市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各级救治中心救治危重新生儿312例,婴儿死亡率1.30‰,保持在较低水平。为4.45万名新生儿开展先心病筛查,筛查率99.4%。为32.56万名儿童开展孤独症筛查。今年6月,我市被省卫健委评为“出生缺陷救助成绩突出市”。
1.规范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先后出台《临沂市优生优育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临沂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在全市开展母婴安全保障能力、出生缺陷防治能力、儿童健康服务能力等能力提升“五大行动”。2023年,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60.2万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超过99%,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在95%以上,全市免费孕前优生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
2.加强儿科综合救治能力。依托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医院和市中医医院,设立4家市级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县级同步建立17家救治中心。市县之间、各机构之间形成高效运转的急救转诊网络。2023年7月,市妇幼保健院与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合作,成功创建我市第一个国家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截至2024年6月,全市共有儿科类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市级29个,儿科综合救治能力不断提升。
3.积极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基本、普惠优先的托育机构发展路径。组织开展以“发展托育服务——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宣传月”活动,全市进企业、进社区、进机构700余场次,电视、网络、微信等宣传1万余次。截至2024年6月,全市通过备案托育机构206家,其中省级示范托育机构2家,市级25家。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46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4个,同比上升33.3%。
4.认真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干预。深入开展光明进校园、学校卫生标准普及、健康父母、重点人群关爱等6大干预行动,覆盖全市255所学校。成立了13家0-6岁儿童近视防控中心、建立了3个近视防控科普馆。将近视、肥胖、营养不良、龋齿和脊柱侧弯等纳入学生常见病监测范围,2023年在92所学校,共监测12.22万人次,对存在问题的孩子及时进行干预。启动“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为75所学校、13万名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创新“家-校-医”心理健康动态管理临沂模式,在全省推广。
5.认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最高检等9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第一时间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县区、各医疗机构,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切实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各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女性的医疗机构,明确要求必须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义务,2023年共计报告2例。
三、存在问题
一是家庭监护职责在部分人群中没有得到有效履行。从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案例分析,受害人多为缺乏家庭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离异家庭子女和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
二是社会保护不力。有些未成年人长期受到虐待、家庭暴力等侵害,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干预不够。
三是网络上大量存在不健康信息。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有负面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力保障母婴安全。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约谈通报等5项制度。
二是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认真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四病”筛查、听力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持续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三是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心理健康进校园”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加强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增强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发展生命意识。
四是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切实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对涉案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保密,避免对未成年人及家庭造成二次伤害。